近日,南丹大队开展桥涵排查工作发现,在G75兰海高速公路六河段1675km+500m处拉黑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底有人堆沙。大队立即着手对其进行调查,经调查得知该违法行为人系万通工程建设公司,其工程项目为“南丹县2016县乡联网路和通村水泥路改建工程1标”,为修建翻新拓宽南丹县八圩乡至里湖乡旧路,贪图方便,遂利用高速公路桥底进行堆放砂石物料行为。其行为违反了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二条关于“禁止利用公路桥梁(含桥下空间)堆放物品”及第十七条“禁止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进行危机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”之规定,执法队员当即联系其项目部一陈姓负责人,经普法教育及严正交涉,该行为人认识自身错误,答应立即撤离并恢复原状。后续将进一步跟踪处理。(南丹大队 韦家全)